335*115px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1

    333*120px

  • 2

    333*120px

  • 3

    333*120px

  • 1600*335px
  • 1600*335px
  • 1600*335px
培训信息

Training information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培训信息 > 教学动态教学动态  Teaching dynamic

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和“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

2013年7月31日()编辑: 阅读:

各有关单位:
  为了提升物业管理行业整体服务水平,提高物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促进从业人员掌握相应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能,以满足行业快速发展和广大业主对物业管理服务的需求,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全国城建培训中心将举办“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和“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在岗未取得《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的管理人员和新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人员。
2、已持有《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的人员(企业经理、部门经理、管理员),证书两年以上未年检。
二、 培训教材、内容
     培训将采用全国“注册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统一教材《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经营管理》三门课程为考试课,以此作为培训主要面授内容,面授期间将重点进行辅导和各科考试。
   三、培训师资
全国城建培训中心“师资库”教授、资深专家与学者授课。
四、培训时间、地点
2010年08月27日——29日  四川成都
2010年09月17日——19日  广西北海
2010年10月27日——29日  山东济南
2010年11月19日——21日  河南郑州
2010年12月17日——19日  湖南长沙
五、继续教育
对已经取得证书的人员,拟定每二年进行一次继续教育,在二年期间如国家有关制度政策变化较大,可增加继续教育的次数。
六、考试、证书及证书使用说明
考试:考试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全国城建培训中心在试题库随机抽取试题,实行教考分离。
证书: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 “全国城建培训中心”印制的《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