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0*310
新闻公告
212*104px
212*48px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公告 > 中心公告中心公告

关于报送2020年度工程技术 高、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2020年9月4日() 来源:中丰建科 作者:尉冬萍 阅读:

各有关单位、灵活就业人员:

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切实做好2020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工程技术职称评审服务工作,按照甘肃省职称改革办公室统一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一)甘肃省人力资源市场人事代理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的非公经济组织和民营企业的从业人员。

(三)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在编专业技术人员。

(四)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申报。

二、申报方式

2020年度甘肃省人力资源市场职称评审实行网上办理,申报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申报人员请到甘肃省人力资源市场人事代理部窗口或登录甘肃人才网(www.gszhaopin.com)首页→职称业务办理→职称账号申报,申请个人账户并到甘肃省人力资源市场提交纸质材料。

登录http://www.gszcxt.cn,申报人可在省人社厅网站“职称评审”窗口登陆申报。

三、评审材料要求

申报人员按省人社厅工程技术各系列(专业)评价条件及本通知要求实事求是填报信息,并扫描上传真实、完整、清晰的电子版证明材料。因上传材料不清晰或出现漏报、错报、未放指定位置、错过报名时间等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人承担。

(一)材料及证件

1.学历材料:2002年后取得的学历,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免费申请),并在“学信网验证码”栏目中填入12位数的验证码(验证期在2020年12月底之前有效)。

2001年及之前取得的学历,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取得港澳台地区的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取得党校、军队院校学历的,提供学籍卡或毕业生登记表等有关学历证明材料。

网上无法准确查询其毕业证、学位证相关信息的,须提交毕业证原件,并由用人单位进行审查后在毕业证复印件上由责任人签字、单位盖章。对于不认真履职,造成假学历参评获取职称的情形,将对用人单位进行严肃追责。

2.低一级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持有外省(市、自治区)、国家部委、中央企业集团职称证书的人员和持有部队职称证书的军队转业干部,需另外提供用人单位从个人档案中复印的《评审表》《定职表》及评审文件、定职文件,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现任职称证书是转系列后取得的,还需提供并上传原系列职称证书。

3.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材料

申报时,对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先选择专业技术工作经历类别,再填写相应的内容,并上传佐证材料。

4.年度考核材料

申报人须如实填报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并将年度考核材料扫描上传至“相关证明材料”一栏。如将年度考核作为业绩条件的,须将“优秀”等次的年度考核资料上传到“其它业绩审查”栏目。

5.公示结果证明材料

按照“前后公示”的要求,用人单位对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的申报材料和申报情况进行公示。须提供公示结果(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并将结果上传至“相关证明材料”栏目。

6.业绩成果

(1)课题(项目)材料:课题(项目)内容须与本人申报专业相关。申报人须提供立项、结题(验收、鉴定)材料的原件。上传材料包括立项、结题(验收、鉴定)封面,个人排名、立项和结题(验收、鉴定)单位盖章页。

(2)奖励和荣誉称号:获奖内容须与本人申报专业相关。奖励认定按照省职改办《关于当前深化职称改革工作中几个具体事项的通知》(甘职改办〔2018〕24号)执行。

(3)论文论著:内容须与申报人申报专业相关。论文须在中国记者网(http://press.nppa.gov.cn/)和中国知网(www.cnki.net)上进行检索验证,并将检索到的网页地址复制到“检验验证地址”栏目。检索不到或未填检索验证地址的视为无效论文,不作为评审依据。论文要在分项上传刊物的封面、主办单位页、目录页、正文等,外文须上传中文译文。论著要分项上传封面、版权页、目录(摘录)页、编委会名单页、标有著作字数页。

(4)其他业绩材料:对照相关系列(专业)评价资格评价“业绩贡献条件标准”填写并上传佐证材料,按照评审条件符合性逐条做好排序。

7.具有档案管理权限单位提供的档案管理证明(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在编人员请在档案托管证明中注明“编外聘用”字样)。

上述材料一律提供原件,申报中级工程师人员编制材料目录,按顺序整理装入档案袋内提交;申报高级工程师人员编制材料目录,按顺序整理装入档案盒内提交。目录格式见附件(《甘肃省人力资源市场工程系列高中级职称评审材料目录》)。

(二)表格填报

1.《甘肃省职称任职资格审批表》一式1份,A4纸正反面打印。

2.《甘肃省申报职称任职资格评审简表》一式1份,A4纸正反面打印。

3.相关表格请从甘肃人才网(www.gszhaopin.com)人事代理→下载专区下载填报。各类表格应严格按照填表要求填写,不得涂改。简表中“任现职后主要工作业绩”(对照硬化条件填写),只填写任现职以来的专业业绩,所获奖项必须是相关文件规定范围内的奖项(集体奖不作为个人获奖),需附成果鉴定、获奖证书原件。

4.以上各项表格均提供电子文档,电子版文件名格式为“年度+单位+姓名+申报资格名称+申报顺序号”,如:“2020年XXXXXXX公司(王X)高级工程师(X号)”,上传到甘肃省人力资源市场人事代理部邮箱:gsrcsc@126.com。

四、注意事项

(一)有关年限计算:申报人员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和现职称任职年限,均计算到2020年12月31日,申报人员的业绩(含发表论文)计算到2020年9月30日。

(二)关于专家举荐业绩的要求:申报人将专家举荐作为业绩条件的,须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单位同意后填写《甘肃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突出业绩专家举荐表》,向推荐专家提出申请。填写《推荐表》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公示后签字盖章,同个人申请(含单位同意举荐意见)、举荐专家资格证书一并上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不按具备一条业绩对待:

1.申请人、举荐专家双方或有一方不诚信、不知道举荐政策要求的。

2.针对已定性成果举荐的。如科技奖项、发表的论文、纳入计划或已结题验收的课题、项目等。

3.未产生效益的。即未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或虽产生效益,但未达到相应层级职称应具有水平的。

4.未按规定程序举荐或用人单位不认可的。

5.获“小范围”高级职称者举荐的。

6.举荐专家不了解申请人的业绩成果、能力、品德等情况的。

(三)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用人单位要严格审核申报材料,对于申报造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

五、时间安排

(一)评审材料采取集中受理、集中审核的方式。请评审人员务必在2020年9月25日之前完成网上申报和材料上报工作,过期不再受理。

(二)高级职称申报人员,须按照《甘肃省评审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答辩办法》(甘职改办〔2001〕12号)要求参加答辩,答辩时间会通过短信方式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皋兰路305号(甘肃省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人事代理部

咨询电话:0931-8729038、8729502

附件:甘肃省人力资源市场工程系列高中级职称评审材料目录





甘肃省人力资源市场

2020年9月2日

上篇:

下篇:

87*87px

全国联盟:17000002262 监督投诉:18809312262

备案号:陇ICP备13000421号 版权所有:兰州中丰建科工程技术中心 设计制作 宏点网络

甘肃总部: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西站西路46号A1-27楼

甘公网安备62010302000264号

甘公网安备 62010302000264号

工商网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