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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2021年第三批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2021年9月11日() 来源: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周承英 阅读:

各市州住建局、兰州新区城交局、甘肃矿区建设局,考试服务机构、各相关企业及人员:

现将全省2021年第三批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管人员”)报名及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点考场设置

考点考场按照统一标准、严格要求、保证安全的原则设置和动态调整。考试服务机构和考点要制定考试工作方案和针对性应急预案,细化安全管理措施和责任制度,针对疫情防控、群体性事件、极端天气、自然灾害等风险,制定针对性应对措施办法,明确应急流程和突发情况撤离路线、临时安置场所、处理办法,全面做好应急准备。考试服务机构要严格核查考点考场条件,在管理制度、安全保障、疫情防控、场地人员物资等全面到位的考点设置专用考场。疫情防控措施主要有:

(一)考点考场要健全完善疫情防控机制,成立疫情防控工作小组,明确疫情防控责任人,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二)考点和考场入口要设置洗手设施或配备免洗消毒用品,并督促考生消毒,设置符合卫生防疫要求并相对独立的临时隔离房间,考试机位应横向间隔设置,纵向不得面对面设置,特殊情况要设置专门隔离设施。

(三)入场前,考生必须提供考试前一天以来的健康码和通行卡纸质彩色打印材料(交考点工作人员收集留档备查),红码、黄码等异常情况者不得进入考场,考点要严格进行考生身份信息验证、健康通行码查验、体温检测,做好登记管理,建立考生档案,确保所有人员信息可以事后追溯;考生入场排队间隔距离不小于1.5米,做好人流疏导,避免人员扎堆、过度集中;严禁在考场进行就餐等与考试无关活动,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考点和考场。

(四)考试过程中,工作人员及考生除进行身份验证查验等必要环节外,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每场考试前对考试场地及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消毒,做到“一次一消”、“一人一消”。考试过程加强通风换气,首选自然通风。

(五)考试过程中发现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一律禁止入场。有人员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果断采取临时隔离措施,科学有效实施应急处置,并立即向属地住建部门及医疗卫生部门报告。对于经医疗卫生机构确认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考点应立即全面停止考试并封锁现场,配合医疗卫生等部门开展疫情处置和后续调查处理,经评估合格后方可恢复工作。

二、教育培训

相关企业要结合企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对本单位应试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过程必须保证疫情防控等安全措施到位,培训内容应包括安全方针政策、危大工程、安全防护、消防安全、扬尘防治、食品安全、危险化学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主要内容。个人要加强自主学习,掌握安全理论知识,提高操作技能和安全水平。教育培训不指定、不支持任何定点社会培训机构,企业根据业务需要和工作计划自行组织安排或自愿委托开展培训,并对教育培训过程及结果负责。

三、报名及考试安排

(一)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1日至29日,个人应通过其受聘企业报名,有身份识别锁的企业可以登录“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业务办理-安全质量管理-安管人员管理系统”进行报名。没有身份识别锁的企业可以通过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免锁跳转到企业维护平台进行报名,企业或考生可以自主就近选择邻近便利的考点报名考试。报名时如遇系统流量过大暂时无法登陆等特殊情况,应注意合理调整登陆报名时间,错峰报名。

(二)考试时间。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至考试结束,考试时间为2021年10月16日至19日(具体时间、地点等信息以准考证安排为准),报名单位和考生应及时打印准考证,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三)考试纪律。报名成功的相关单位及考生应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按时按规定参加考试,考试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对相关人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等情况,按照《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参加考试不及格人员可以在下一批继续报名参加考试,报名成功但无故不参加考试的考生下一批次不得参加报名考试,违纪作弊的考生在后续两批次不得参加报名考试。

(四)考试结果。考试结束后,考试系统将自动显示考试成绩,考生应现场确认,企业可在考试整体结束后通过安管人员监管企业端业务系统自主查询考试合格人员信息并按有关程序申办相关业务,我厅不再另行公布考试结果。

四、工作要求

(一)建筑施工企业和考生要统筹安排报名期间业务办理,

按照安管人员数据库安全性、稳定性要求,报名期间系统将暂停安考证新办、延期、变更等业务办理,相关企业和人员请提前统筹安排各自业务办理,避免影响正常工作。报名过程中安管人员考试报名信息将通过现有数据库进行自动匹配和筛查,相关企业和人员要提前做好已持有安考证人员的证件信息核查、处理等工作,避免数据重复、冲突、错误等导致报名失败。另外,安考证已过期失效的人员请根据需要报名参加考试,以免影响后续证书重新考核延期业务办理。

(二)考试技术服务机构要持续优化完善考试系统稳定性、数据安全性以及对考试作弊违纪等行为的制度建设和人防、技防措施,全面做好技术服务、考试硬件软件保障及考试组织等工作,指导考点考场准备到位,认真落实我厅关于考试各项安排和具体工作要求,发生特殊情况应及时可续处置并向我厅报告。各级住建部门、考试服务机构、各考点及相关企业和考生要严格执行考试工作纪律要求,全面加强考试准备和考试过程管理。考试服务机构和考点要严格执行“考培分离”制度,绝不允许考点机构与中介机构勾联和为考生提供所谓“保过”服务获取非法利益,对存在上述行为的,我厅将直接取消考点考试资格,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或直接向公安机关报警。同时相关企业和人员要保持高度警惕,依法依规参加考试,自觉抵制非法中介,自觉履行依法依规参加考试的责任义务,谨防上当受骗。

(三)各市级住建部门要加强对考试过程的巡查检查,对考试工作人员及应试人员违纪违规等问题要及时报我厅处理。我厅将根据需要安排人员对考场准备及考试过程进行抽查检查。

(四)各级住建部门在日常安全监管中,要督促指导企业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相关人员资格核查检查,依法查处无证上岗、持无效证件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把从业人员准入关,持续提升行业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建筑施工安全。

联系方式:

省住建厅 0931-8465482、8477567

考试服务机构 甘肃建投智能工程有限公司 0931-2917992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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